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新闻与传播学院周丹等5名同学为2018年4月份的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8日—5月2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学生工作处304,联系电话0734-8486643。
 
 
  
   序号  | 
   二级学院  | 
   姓名  | 
  
  
   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周  丹  | 
  
  
   2  |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 
   陈中意  | 
  
  
   3  | 
   体育科学学院  | 
   朱文坤  | 
  
  
   4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陈慧洁  | 
  
  
   5  | 
   美术学院  | 
   张季沛  |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