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5月份“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文学院殷志远等5名同学为2018年5月份的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5日—7月9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工作处304室,联系电话0734-8486689。
 
 
  
   序号  | 
   二级学院  | 
   姓名  | 
  
  
   1  | 
   文学院  | 
   殷志远  | 
  
  
   2  | 
   外国语学院  | 
   何佳苗  | 
  
  
   3  | 
   音乐学院  | 
   匡琳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王瑾  | 
  
  
   5  | 
   初等教育学院  | 
   赵亦婷  |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