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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4月份“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18

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新闻与传播学院周丹5名同学为20184月份的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18—52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学生工作处304,联系电话0734-8486643

 

序号

二级学院

姓名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周  丹

2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陈中意

3

体育科学学院

朱文坤

4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陈慧洁

5

美术学院

张季沛

 

 

 

学生工作处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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