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4月份“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编辑: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8-05-18]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新闻与传播学院周丹等5名同学为2018年4月份的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8日—5月2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学生工作处304,联系电话0734-8486643。

 

序号

二级学院

姓名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周  丹

2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陈中意

3

体育科学学院

朱文坤

4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陈慧洁

5

美术学院

张季沛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