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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45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09

学生工作通报

2018年第45期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 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 三好学生及三好学生标兵

(三) 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四) 先进班集体

二、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的2015级、2016级、2017级的二本学生及初等教育学院2017级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所有评选奖项的评选条件按《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校学字2017(11号)]和《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17(1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评先评优推荐名额

具体推荐名额见《名额分配表》。

五、材料上报要求

(一)所有评奖评优表格均要用A4纸打印,表格中除签名为手写之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两页表格的要求双面打印。

(二)特等奖学金、标兵以及先进班集体均要求以二级学院名义出具推荐参评综合材料。

(三)需上报的材料有:《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人员汇总表》、《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汇总表》、评奖评先审批表和特等奖学金、标兵以及先进班集体推荐参评综合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上报已盖章签字的纸质稿(不再上交电子稿)。

(四) 经审查,不符条件者将被取消资格,各二级学院不得进行替补。

六、材料上报及学生网上申报时间

(一)《2017-2018学年度2015-2017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和《2017-2018学年度2015-2017级学生成绩表》须于10月12日前审核完毕并发至QQ邮箱1158397772。

(二)各二级学院须在2018年10月30日下午5点以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纸质稿材料、评先评优纸质稿材料(所有审批表和汇总表由从系统导出再打印)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地点: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304室;邮箱:1158397772@qq.com;电话:8486643;联系人:刘维),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生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23日,各二级学院网上审核时间为10月24---29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09日

附件:

衡阳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名称

三好

优干

三好标兵

优干标兵

特等奖学金

先进班集体

外国语学院

54

36

2

2

2

3

文学院

57

38

2

2

2

2

新闻与传播学院

33

22

1

1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73

48

2

2

2

3

法学院

48

32

2

2

2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48

32

2

2

2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7

23

1

1

1

2

音乐学院

40

27

1

1

1

2

体育科学学院

36

24

1

1

1

3

美术学院

52

35

2

2

2

4

教育科学学院

32

21

1

1

1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0

27

1

1

1

2

城市与旅游学院

58

39

2

2

2

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46

30

2

2

2

2

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

41

27

1

1

1

2

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30

20

1

1

1

2

初等教育学院

59

40

2

2

2

2

总计

784

521

26

26

2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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