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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3号)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11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前后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 号)、《衡阳师范学院资助贫困生基金管理办法》和《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研究决定,学校拟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一般困难补助,500/人。

2.重点帮扶资助,1000-2000/人。

三、资助对象

1.一般困难补助:

属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或困难等级、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

2.重点帮扶资助对象:

1)纳入“重点帮扶”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且属于特别困难等级;

2)不属于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寒假期间如确因家庭(直系亲属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经过认定也可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3)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上学期已获评国家奖助学金同学原则上不参评。

四、申请程序

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上报,学生工作处按权限审批,确定资助对象。

五、申报人数和要求

一般困难补助按照学校分配名额上报(申报平台查看),重点帮扶资助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把关上报。

六、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流程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平台完成,重点帮扶资助还需提交纸质材料:学生资助申请书(A4纸书写)、相关证明材料、学院资助申请报告(签字盖章)和《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扶资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22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6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做好开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家庭临时变故学生的摸底工作。

2.要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通过开展报告会、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各类资助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3.要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经济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各班积极开展防电信诈骗、拒绝校园贷等主题班会活动,谨防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当受骗;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八、资助金发放方式

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

 

附件:重点帮扶资助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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